广州开发区东区集中供热三期第二阶段增建一台备用7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供热锅炉及配套设备工程设计(第三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开发区东区集中供热三期第二阶段增建一台备用7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供热锅炉及配套设备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大道东恒街18号,即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
1.2.3 工程范围:在已建成3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期、二期工程)和1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1台1500kw背压式汽轮机(三期一阶段工程)的基础上,扩建三期二阶段1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设备,形成二炉一机。(厂房、主要设备的基础及公共系统、公共设施等已在三期第一阶段设计完毕并建成)。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48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85.9005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修改和设计、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包含对三期第一阶段已经完成设计并建成的第二阶段的厂房、主要设备的基础及公共系统等所必需进行的衔接、校核及修改变更等)。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1年1月,竣工日期为2011年2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压力管道设计GB2级和GD1级、压力容器设计(D2级)资质证书。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6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2月25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萝岗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自行前往,不统一组织。
1.6.2 集合地点:自行前往,不统一组织。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为固定价,控制价为人民币 30 万元,下浮率为0~20%。对投标单位不作任何补偿。工程设计费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作任何调整。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鸟瞰效果图。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760、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恒街1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82266748-8695
1.10.4 传真号码: 82266506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越华路118号之一
1.11.3 电话(手机)号码:62791520
1.11.4 传真号码:83307600
1.11.5电子邮箱:dept2gdmeetc@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800 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82086591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12号综合执法大楼B栋516室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1245
1.13.4 传真号码: 020-82111245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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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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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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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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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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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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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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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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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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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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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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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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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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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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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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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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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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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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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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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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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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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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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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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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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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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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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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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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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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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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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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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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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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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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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0认证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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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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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宜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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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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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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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14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另须附上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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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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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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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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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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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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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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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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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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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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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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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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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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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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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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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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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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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专业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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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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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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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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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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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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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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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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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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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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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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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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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市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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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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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填写的专业资格或职称确定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查询注册执业人员,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