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开发区市政局热水锅炉主机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市政局热水锅炉主机系统采购项目
报名时间:2011年1月27日、28日、29日、30日、31日,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00。
谈判时间:2011年2月18日9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经济开发区登州路40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KZCT2011-01# -1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主机系统采用双层布置,即散装锅炉,锅炉主机安置在锅炉房二层,除渣设备安置在锅炉房一层。采购数量为2套,每套设备、组件、零部件装配完成后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工作介质采用高温水,强制循环形式,额定热功率14MW,额定供回水温度130/70℃,额定出水压力1.25Mpa,燃用Ⅱ类烟煤,热效率不低于80%,额定循环水量不小于200t/h,出口排烟含尘浓度不大于1600mg/Nm3,整套系统可与皮带式上煤机、框链式除渣机、离心式水泵、变频式鼓引风机、变频式炉排调速机等辅机在工艺和电控两方面均能实现匹配,具体匹配要求详见采购人工艺设计图纸,系统其他指标应符合《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采购的主机系统中除锅炉主机外,还包括炉排、分层燃烧装置、控制台、控制台与本体之间的信号传输线缆、安全阀、一次仪表等6类附属设备,附属设备与锅炉主机合为一套系统采购,选择一家供应商,其中炉排和分层燃烧装置,选择瓦房店市永宁炉排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鳞片式大底板链条炉排和双辊式分层给煤斗。项目计划总投资260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系统设备的生产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报名),并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B级(含)以上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
四、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
五、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供应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B级(含)以上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原件、产品检验报告原件、质量合格证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技术资料原件(包括盖有投标人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审核公章的锅炉总图、盖有投标人或投标人技术部门公章的锅炉布置图及锅炉本体图),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46-8082202
传 真:0546-8080177
地 址: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