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2、3号锅炉高温炉烟管道部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本标的招标范围: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1、2、3号锅炉高温炉烟管道部分改造工程的安装设计、工程服务、制造、供货、运输、现场指导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个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改造运行业绩(提供合同件复印件,包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投标人资质要求:
1.3.1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1.4招标文件发售:
1.4.1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12月14日-12月18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4.2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国电物资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1.4.3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六里桥东北侧)
电话:010-58056997,58056998
传真: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1.4.4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标书售出后不退。
1.4.5潜在投标人凭国电物资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国电物资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1.4.6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5招标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 保证金 招标编号
双辽高温炉烟管道 1000 3% 165
1.6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7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国电接待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电话:010-58056888。
1.8开标时间和地点:2011年1月5日,北京时间9:30整,会址:北京国电接待中心见大堂路标。
1.9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招标文件描述的澄清方式进行招标文件澄清。
1.10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低于投标价3%的投标保证金。
1.11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2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以自费对项目的现场和交通运输条件进行考察并自负考察结果,时间同招标人约定。
招标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
地址:吉林省双辽市
邮编:136400
传真:0434-7283112
电话:0434-7283106
联系人:王宝安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6-8号626室
邮编:100034
电话:010-58682362
传真:010-58682354
邮箱:SDSDSF1@163.COM
联系人:邵斐(标书销售事宜请联系招标文件销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