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锅炉设备燃烧器及配件改造安装调试项目招标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作为采购单位,就“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锅炉设备燃烧器及配件改造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锅炉设备燃烧器及配件改造安装调试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锅炉设备燃烧器及配件改造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制造厂家,或者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资质证明)参加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厂家的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
(2)制造厂商具有投标产品国家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同时具有一、二类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和安装资质证书;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已取得锅炉安装维修企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和本地化服务能力。
(4)相关安装企业应具备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领取标书:
(1)时间、地点: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2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地点:杭师大附中(三墩振华路5号)综合楼129室。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6日上午9时整,地点:教育资产营运中心六楼开标室(白马公寓)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6日上午9 时整,地点教育资产营运中心六楼开标室(白马公寓)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杭师大附中,联系人:李峰,手机:13325913581,电话传真:8869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