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龙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南湖区域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节能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09]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龙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
一标段:1台46MW层燃链条锅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二标段:1台湿式脱硫除尘器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包括:设备制造与采购、工厂及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买方监试、设备安装、接口配合、现场试验、验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等售后服务。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敦化市曙光小区;
2.3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天,其它与买方协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相应设备供货与安装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足够满足招标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纳税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项目如期履约能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_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敦化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5日9时整,地点为敦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龙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春
招标代理机构:敦化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健鹏
电话:0433-6269200
邮箱:jldhwj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