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大唐潍坊热电联产一期(2×300MW级)工程主机等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大唐潍坊热电联产一期(2×300MW级)工程主机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2×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
工期进度:计划2011年开工,2012年投产
资金来源:由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通过银行融资解决。
招标范围: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设备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条件:
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资格和业绩:
2.5.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2.5.2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3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5.3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资格预审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3.3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3.4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3.5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6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3.7近三年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3.8其它文件和资料。
3.9投标人注意事项
A、资格文件资料中应注明投标人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B、所有资格文件资料须按照前面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C、凡未按照上述要求和时间提供全部资格文件材料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0年10月19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按下述地点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407
邮编:100045
联系人:张航
电话:010-51967719/51967097
传真:010-519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