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医院锅炉改燃采暖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宁河设备[201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医院锅炉改燃采暖扩建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10)9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宁河县医院,建设资金为55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受天津市宁河县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充分利用现有的250平方米锅炉房,进行简易装修改造,拆除老锅炉,人工拆原锅炉配置烟筒,新购燃气炉5台,其中采暖3台单台1950KW,消毒2台单台700KW均为原装进口锅炉,供货后提供各项进口手续
2.2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医院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充分利用现有的250平方米锅炉房,进行简易装修改造,拆除老锅炉,人工拆原锅炉配置烟筒,新购燃气炉5台,其中采暖3台单台1950KW,消毒2台单台700KW均为原装进口锅炉,供货后提供各项进口手续
2.4计划交货期:2010年11月18日至2010年11月28日
2.5交货地点:天津市宁河县医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国内的独立法人的进口品牌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报名时应出具制造厂家授权之书;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业绩要求: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国内的独立法人的进口品牌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报名时应出具制造厂家授权之书;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家授权之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B级及其以上到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二楼建交中心4号窗口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二楼建交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东祥(印鉴)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医院
邮编:301500
联系人:张国君
电话:69560618
传真:6957008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县建宁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俊颖(印鉴)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邮编:301500
联系人:刘鑫
电话:69118562
传真:69570911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张占志
电话:69570911
传真:69570911
邮箱:beijing3023@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