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营口热电公司一台58MW和两台72MW燃煤热水锅炉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项目
招标代码:04172010080416 设备|1、营口热电公司一台58MW和两台72MW燃煤热水锅炉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项目招标,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热电公司的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项目提供必要的采购、设计、制造及安装。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1)工程内容:一台58MW、两台72 MW燃煤热水锅炉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只在净烟气烟道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联网数据传输、验收、运行和维护等
(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营口热电公司第一热源厂、第三热源厂)
(3)计划总工期: 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1月15日
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资质:
(1)2010年已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2)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 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能反映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指标的最新彩色样本(必须是印刷品,彩色打印机打印或彩色复印机复印的无效,如果样本中参数与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不一致,以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
4、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环保产品认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彩色样本、授权委托书于2010年 9月 14 日至9月20 日(双休日除外)到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6万人民币。
6、开标时间:2010年 10月8 日上午9:30时在营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
招 标 人:营口市热电公司
地 点:营口市站前区春光东里2号
联 系 人:杨素杰 电 话:15184177230
代 理机 构:营口峰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点: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42号
联 系 人:关家辰 电 话:0417—282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