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滦县热力公司所需取暖锅炉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热力公司所需取暖锅炉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WTZB-2010-009
采购人名称:滦县热力公司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热力公司(联系电话:0315-7167700,联系人:李先生)
资金性质:采购单位自筹。
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自行支付。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31522226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滦县热力公司所需取暖锅炉2台,主机型号为DZL7.0-1.0/95/70-AⅡ,包括附件.
项目概况:中标供应商负责供货并负责锅炉主体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管网由采购单位负责。
供货时间:地点:2010年10月8日前将全部货物运至滦县热力公司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的报价含货物本身价格、报价方缴纳的税金、运输费、技术指导费等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1000万元或1000万元以上的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供货能力,包括维修、保养、修理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有锅炉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必须为B级及以上资质)。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
投标人均必须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开户行及帐号;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管理和执行本合同所配备的主要技术人员资历和经验情况;
(4)锅炉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必须为B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设备情况、施工能力,近2~3年的主要货物业绩等;
(6)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即日至2010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书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比较法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731522226
传真电话:0315-71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