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受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以下称买方)委托,就其一烧结干法脱硫工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项目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资金来源:
货物名称:烟气在线仪表(监测系统)2套粉尘监测仪方法原理:后向散射法SO2、NO、CO、CO2气体分析仪方法原理:非分散红外法O2气体分析仪方法原理:氧化锆法
2、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或设备安装现场
交货时间:2010年6月15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04月01日09时00分起到2010年04月21日09时00分止。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一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整。
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0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宝华电子招标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8、第一步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页面:宝华招标网本项目开标大厅
物理开标地点:N2210
9、第二步开标时间:2010年04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页面:宝华招标网本项目开标大厅
物理开标地点:N2210
10、*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布的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认证检测合格厂家名录中,并且认证的检测项目必须包含颗粒物、SO2、NOx。2、投标方须在国内具备制造、维修、服务的条件和基地,应具有最近五年内CEMS系统设备集成供货和技术服务,并且设备运行良好的成功案例,提供不少于3个的证明文件。3、投标方必须在产量3000万吨以上的大型冶金企业具有CEMS销售业绩和良好运行业绩,并出具相关省市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4、投标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CEMS系统通过上海市环保局验收。5、投标方应出具所供设备的原厂商投标授权以及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6、粉尘监测仪仪表为进口设备,且该设备具有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7、进口仪器应取得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8、投标方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11、宝华招标网联系人:王煜华
电话:0086-21-26642702
传真:00招标业务联系人:戚佳琛
电话:021-26642712
传真:021-26642714
邮箱:qijiachen@baosteel.com
招标机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813号宝山宾馆南楼3155室
邮编:201900
开户银行:建行宝钢宝山支行
收款人: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人民币:31001517700050019757
86-21-2664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