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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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前检招标公告(变更)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项目前检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已于2010年1月25日公开发布,现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项目前检工作。
3.1项目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项目。
3.2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市滨湖乡。
3.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1项目概况:本期工程建设2×330MW亚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留有扩建条件。
3.3.2招标范围:
前检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机组金属转动部件等的制造、安装监检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4、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国家及电力行业内进行锅炉监检、金属监督、压力容器检验等工作的资质;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各投标单位还应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得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并收到招标公司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单位。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服务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提供同类工程或同等规模的锅炉压力容器监检的业绩证明,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时间: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5日
6、报名办法
6.1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证明具备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6.2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0年3月5日前。
6.3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junliang-ding@chd.com.cn;yuanchangxu@chdt.com.cn
特别提示:
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华电新疆昌吉热电-前检投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全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7、获取招标文件:
7.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合格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只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单位发售。
7.3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标书售出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8.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8.3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8.4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8.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常旭
电话:010-83565828
传真:010-83565892
邮箱:yuanchangxu@chdt.com.cn
招标人(项目法人):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健
电话:0994-8382063
邮箱:sjcr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