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双鸭山市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该工程的2009年棚户区改造第二批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人。
2、本次招标工程设计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标段划分、工程规模等内容见下表:
合同名称工程规模和概算设计周期
第一标段:河西小区和铁西小区庭院及配套工程设计⑴河西小区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2.9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5.93万平方米,概算投资593万元。
⑵铁西小区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16.49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概算投资2060万元。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第二标段:南市居住区小区外道路工程、给水干线和排水干线设计⑴南市居住区小区外道路工程:居住区总占地146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道路工程概算投资3193万元。
⑵南市居住区小区外给水干线:居住区总占地146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给水干线概算投资426万元。
⑶南市居住区小区外排水干线:居住区总占地146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排水干线概算投资1416万元。
第三标段:南市居住区锅炉房及小区外供热干线设计南市居住区锅炉房及小区外供热干线:总占地146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供热干线及锅炉房概算投资1019万元。
第四标段:南市居住区一号、七号和八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设计⑴南市居住区一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5.3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6.36万平方米,概算投资636万元。
⑵南市居住区七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3.36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5.79万平方米,概算投资579万元。
⑶南市居住区八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11.61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5.12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512万元。
第五标段:南市居住区四号和六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设计⑴南市居住区四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6.54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概算投资778万元.
⑵南市居住区六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10.38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050万元。
第六标段:南市居住区五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设计南市居住区五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8.8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2.78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278万元。
第七标段:南市居住区十一号和十五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设计⑴南市居住区十一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10.5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1.88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188万元。
⑵南市居住区十五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总占地8.61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12.75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275万元。
第八标段:南市居住区十三号和十四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设计⑴南市居住区十三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本期占地3.79公顷,本期规划建筑面积6.21万平方米,概算投资621万元。
⑵南市居住区十四号地块庭院及配套工程:本期占地3.09公顷,本期规划建筑面积5.34万平方米,概算投资534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2.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配套投资、自筹投资、银行贷款。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RMB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截止日前1工作日15:00(北京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为2010年1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邮编:150036
标书出售联系人:周楠
标书出售电话:0451-82367062
联系人:王淼、白云峰
电话:0451-82367162转8101、8105
传真:0451-8236716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51902195610603
招标人: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地址:双鸭山市冷库小区12号楼
邮编:155100
联系人:李庆春
电话:0469-6121140
传真:0469-612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