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4月29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印发了《关于大唐长山热电厂扩建工程补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长山热电厂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山镇境内,原有1×2.5万千瓦+2×10万千瓦+2×20万千瓦共5台机组。1×2.5万千瓦+2×10万千瓦共3台机组已关停。本期工程拟通过“上大压小”方式建设1×60万千瓦纯凝机组,计划关停长山热电厂原有8、9号2×20万千瓦机组,并按先关一台,本期工程投运后再关另一台进行实施。国家能源局已同意本期工程按“上大压小”方式开展前期工作。
本期工程拟建设1×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本期工程的建设规模和装机方案最终以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意见为准。根据有关意见,本期工程1×60万千瓦机组以500千伏一级电压接入系统,出1回500千伏线路接人松原500千伏变电站。本期工程年需燃煤约240×104t,拟采用霍林河煤田的褐煤。建设单位已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供煤249×104t/a的供煤意向协议书。
按2008年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投资257100万元,已备案审核。单位投资4285形千瓦;工程动态投资270237万元,单位投资4504元/千瓦,其中建设期贷款利息13137万元;铺底生产流动资金174l万元,项目计划总资金271978万元。
本期工程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l出资建设。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解决,银行已出具贷款承诺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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