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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重庆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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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全国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9-11-0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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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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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全国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啤酒(重庆)有限公司污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09】9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岛啤酒(重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9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1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啤酒(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①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青岛啤酒(重庆)有限公司厂区 ②工程规模:1.改造厂区排放水管网,诗仙清、污分流;2.改造燃煤锅炉水膜除尘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3.建设一座处理能力4000立方米/日的啤酒废水处理站;4.对包装、酿造车间进行清洁生产改造,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建成后,年削减COD648吨。 ③工期:120日历天。 ④工程总投资:1301万元。 ⑤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的组成、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国家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废水治理)设计证书: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④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⑤具有工业污染治理经验,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废水项目二个及以上。 3.2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可组建以工程设计为牵头单位的联合体作为投标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本条上款中的第①和第⑤条件,联合体中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第②条件,联合体中的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第③条件。第④条件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备即可。 3.3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个项目的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向牵头单位签署授权书。中标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对项目总承包负责,联合体其他成员附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2日至2009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高新区袁家岗奥体路1号中新城上城6-9-1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3报名要求: (1)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报名材料:报名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装订成册提交代理机构。 注:如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以上资料另附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1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啤酒(重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砚台镇 邮编:408343 联系人:张银军 电话:023-7458873 传真:023-745885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袁家岗奥体路1号中新城上城6-9-19 邮编:400042 联系人:张晟 电话:68089252,68089253 传真:68089255,6808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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