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受榆林市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对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的天然气锅炉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竞标。具体情况如下:
1、文件编号:YLCGD2009?037X
2、采购内容:燃气壁挂锅炉、台式模块锅炉各一台及属附设备和锅炉安装。(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
3、标书发售时间: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
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标书发售方式:来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标书。每份标书100元,售后不予退还。(购买标书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向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304室,电话:0912-3283503)现金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6、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3日下午14:30前;
开标时间:2009年10月23日下午14:30整;
地点:市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7、投标资质要求:
作为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次询价采购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资金在50万(含50万元)以上,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2)招标现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商产品授权书(制造厂商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持总代理商授权书者须提交制造厂商给予的总代理证明);
锅炉生产厂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招标现场须携带燃气锅炉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2)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书;
(3)具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分为初审、复审。
初审: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1)-(2)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备初审。
复审:
(1)上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3)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售标单位: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304房间
标书发售:李亚玲、何志远;联系电话:0912-3283503
联系人:宋香梅、柴瑞科;电话:0912-3283502
项目咨询:姜榆成(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912-3888969
地址:榆林市新建北路125号(旧财政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7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