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冬季取暖锅炉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安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锅炉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采购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09)第255号(总第243号)
二、招标标的:安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锅炉维修
三、交货时间:2009年11月10日前维修、验收完毕。
四、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六、购买标书时间、地点:投标人可于2009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在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行政东区财政综合大楼十楼1011房间)购买标书。
七、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不办理邮购)标书售出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9月29日上午9:00时(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9月29日上午9:00时,在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安阳市东区财政综合楼东配楼二楼)开标。
十、投标保证金标准:投标保证金5000元
十一、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二、投标企业应按维修项目清单按单位分项进行报价。
十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本次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政策法规”栏目)。
十四、联系人:李相成
电话:0372-5109137
传真:0372-5109084
十五、帐号及开户行: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421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六、效能监督电话:1590372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