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1.5吨燃天然气锅炉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 AH-H2009361)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09年9月8日上午9时分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现场勘察:各报价单位必须自行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现场勘察。联系人:吴庆生 电话:15055137938(办公室)13866194575(手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1399号
5、交货期: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日起算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完毕,并投入正常工作。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7、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
二、锅炉货物需求:1.5吨燃天然气锅炉
1、型号:WNS1.5-1.0- Q
2、额定蒸汽压力:1.0MPa
2、额定蒸汽温度:184℃
3、给水温度:20C
4、适用燃料:天燃气
5、燃气耗量:123Nm/ h
6、燃烧器耗电功率:4.8 Kw
7、满水重量:8.4T
8、主机重量:5T
9、主汽阀座:DN65
10、安全阀:DN40
11、给水截止阀:DN40
12、排污阀:DN40
13、外形尺寸:A(mm)本体长度3174、B(mm)燃烧机长度800、C(mm)锅炉高度2075、D(mm)宽度2020
14、安装,保修承诺3年
此工程为总包交钥匙项目一次报价,报价包括设备及附件、运输、税费、安装、检验费和办证费等所有费用。
备注:
1.应附彩图,报价单位应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3.锅炉报价单位代理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4.锅炉报价单位必须提供代理产品制造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B级以上的锅炉生产的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锅炉报价书要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报价单位应附零配件详细清单。主要配件在报价书中应当说明厂家及型号。
6.锅炉应提供样本图,成交单位应对用户单位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7.报价书中总报价含:设备及其附件购置、安装、调试、送货、检测等所有费用。
8.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9.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提交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中须附有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4、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
五、项目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551-5101632 传真:0551-5101634
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