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电加热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电加热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C200911085;
2.2 招标内容:电加热锅炉(4台);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采购项目为整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3 交货期:2009年8月20日前完全安装调试完毕。
2.4 交货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3.2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3 投标人(或货物制造厂家)具备电加热锅炉生产制造、安装资质(提供证明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标时需交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书原件,复印件须装入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所投货物包号。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09 年7月3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为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第一会议室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 年7月30日9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华静昆
联系电话:0871-5300229、0871-5360725
传 真:0871-5300229、0871-5300082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
邮政编码:65003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190263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