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工程名称: 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延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 工程等级: Ⅰ等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西村以北
预计造价(万元): 16000
计划文号: 青发改能交核[2008]49号
规划许可证号: 青城规用地字[2008]0009
建设单位: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邵霞 80771810-806
招标代理: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孙刚 85966519
招标内容: 青岛小涧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施工期监理
要求: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资质;
2、企业上五年度必须具有垃圾焚烧厂或火电项目业绩;
3、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资质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上五年度必须具有垃圾焚烧厂或火电项目总监业绩;
4、承担本工程的各专业监理师要求具有土建专业(2人)、锅炉及烟气净化(热能)专业(2人)、电气专业(1人)、汽机(热能)专业(1人)、热工仪控(自动化)专业(1人)、焊接(管道)专业(1人),并具有省级以上执业上岗证,报名时提交相同或相近专业证明;
5、各专业监理师必须具有垃圾焚烧厂或火电项目监理经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2009年 7月 9日9时至2009年7月13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城阳区兴阳路318号,联系电话:0532-87968121)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担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师和投标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保证明;
4.监理企业上五年度完成具有垃圾焚烧厂或火电项目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承建本工程总监工程师完成的垃圾焚烧厂或火电项目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承建本工程专业监理师完成的垃圾焚烧厂或火电项目业绩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监理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一旦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按照相关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外地入青信用登记;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中标后办理外地入青信用登记的承诺书。)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2009年 7月14日 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报名期限: 2009年07月09日09时 — 2009年07月13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