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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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供暖管理中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供暖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富华巷15号
电话:010-6924105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
电话:010-81296226、81296227、81296238
预算资金:人民币20735万元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用于大兴区集中供热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
第一包:70MW热水锅炉 5台 预算:4800万元;
第二包:64MW热水锅炉 5台 预算:4320万元;
第三包:70MW热水锅炉配套除尘设备与64MW热水锅炉配套除尘设备 各5套
预算:3040万元;
第四包:70MW热水锅炉配套脱硫设备与64MW热水锅炉配套脱硫设备 各5套
预算:3325万元;
第五包:70MW热水锅炉配套脱硝设备与64MW热水锅炉配套脱硝设备各5套
预算:5250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文件)注:供应商携带U盘拷电子版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具有有效年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投第1、2包锅炉设备的供应商应提供《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1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1)投第1、2包锅炉设备的供应商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甲乙双方均应提供第1、3、4、5项资料;第2项联合体甲乙双方共同出具;第6、7项联合体提供即可。
(2)投第3、4、5包的供应商应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第1至6项资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2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0615房间(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联系人:刘丹
招标文件售价: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
踏勘及询标时间:2008年12月4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踏勘及询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注:供应商务必于上午8:30之前到达三层大会议室,集体前往踏勘现场,过时不候)
投标时间:2008年12月18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闫兵、李建峰、王丹
电话:010-81296226、81296227、81296238
备注:供应商领取文件前,关于资信证明等任何问题请咨询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