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生物质供暖锅炉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家;
3. 投标供应商能够自行开具费率为17%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独立法人企业;
5.投标供应商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