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吴忠市第二供热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吴发改发{20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环保厅专项补助和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第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单位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 2.2、建设规模:陶瓷多管旋流除尘设备(注: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等)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对 石化总厂动力车间锅炉烟气脱硝除尘脱硫项目 脱硫脱销密封装置 石化总厂动力车间锅炉烟气脱硝除尘脱硫项目 脱硫脱销密封装置 所需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进行,竞争性招标。现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SLZB-WZ[2014]0470 2.招标物资名称、数量: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4套 3.交货期:2014年12月31日或报最快交货期 4.投标地点:东营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满益热水配送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设备。 1、 项目编号:NZC2014-H202 2、 项目名称:宁城满益热水配送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 除尘脱硫设备(22T锅炉除尘脱硫设备)一批,含设备安装调试费用,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1,390,000.00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