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售后服务等的投标人;
(2)具有完善的售后网络和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认可并遵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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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8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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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标时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壹级项目总监(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4、注册地不在原胶南市辖区内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入市登记(开标时提供入市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1.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2010年以来具有承担过相当规模的同类工程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留存),并整理成表格形式,须注明业绩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信息要详实准确)。 以上资料审查原件,复印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管网工程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需提供外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专业生产厂家; 2.生产厂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 3. 生产厂家须提供至少1台横梁链条式组装燃煤水管热水锅炉成熟业绩。
三、项目编号:DCJZ2013-H-014
五、项目内容:
包一:监控安装、数码采购(监控系统、液晶电视、录像机、照相机等);
包二:锅炉及安装(1.5吨立式锅炉及安装);
包三:配电系统及电热水器(电热开水器、配电箱等);
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企业营业执
照经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A包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有本项目所有软件系统著作权证书;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除具有上述资质外,其本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B包: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除具有上述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标时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火电设备安装专业三级(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锅炉安装I级许可资质(开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证书副本原件);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开标
2013-06-26 16:0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设备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3、近三年须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锅炉DCS自动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近三年指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交工日期为准;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更多详情致电李小姐
七、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 3 级及以上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锅炉生产厂家须具有 C 级及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
(4)、代理商须提供锅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变更为: